中國加密貨幣領域迎來重大變化,因為上海法院裁定按照中國法律,擁有比特幣(BTC)等數字貨幣應被視為合法。
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法官孫潔通過法院的微信公眾號作出上述說明。孫潔進一步解釋了個人持有與企業持有加密貨幣的區別。
根據法官說法,中國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比特幣或其他數位資產,但商業主體則不行。中國企業仍然被禁止投資加密貨幣或在無監管情況下發行數字代幣。
此番澄清是在法院審理兩家企業之間、涉及發行ICO的法律糾紛時作出的。按照中國法律,這被認定為非法集資。
北京長期以來認為加密貨幣會動搖國家金融體系。2023年,中國禁止了加密貨幣交易所和ICO,並加強打擊行動,禁止比特幣挖礦。此外,自2021年起,涉及任何形式加密貨幣的企業活動在中國皆被禁止。
不過,隨著全球加密貨幣發展趨勢變化,中國對數字資產的立場也有所調整。孫法官指出,中國將數字貨幣歸類作具有財產特質的虛擬商品,因此普通人可作私人財產持有,但不可作為企業資產。
這與北京防範利用數字媒介進行非法金融活動、尤其與電子貨幣有關的監管目標一致。
近日,前中國人民銀行主管姚前曾指出中國加密貨幣監管的複雜性。姚前由於研究工作,遭中國政府調查並因涉嫌收受加密貨幣作為政治利益而被免職。
這凸顯中國加密監管體系內部的矛盾與張力,而姚前曾扮演重要角色。
在孫法官此次澄清前,業內人士就已知曉在中國個人私下持有加密貨幣屬於默許範疇。
法院根據中國法律裁定,數位資產屬於不動產類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