幣安聯合創辦人兼CEO趙長鵬被美國法院判處監禁四個月
人人稱為「CZ」的趙長鵬,被指控違反《銀行保密法》(BSA),原因是未能於幣安實行及持續有效的反洗黑錢(AML)機制。BSA要求金融機構採取措施,防止洗黑錢及其他金融罪行。
判刑:監禁四個月
趙長鵬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不起訴協議。根據協議內容,他會協助司法部就幣安的反洗黑錢措施進行調查。除了配合調查外,他還須支付10萬美元罰款及服刑四個月。
調查經過
早於2020年,美國司法部已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展開調查,以檢查其在反洗黑錢及「認識你的客戶」等合規要求方面的執行情況。調查發現,幣安的反洗黑錢機制不足,導致平台內有非法活動發生。
後果影響
趙長鵬最近的判決,對過去數年面對多個監管挑戰及法律爭議的幣安來說是關鍵轉捩點。外界已多次質疑幣安在多個司法管轄區違反反洗黑錢和「認識你的客戶」規定。
今次案件突顯合規的重要性及違規的嚴重後果,同時警示其他加密貨幣交易所及金融機構必須積極採取措施,防止如洗黑錢般的金融罪行。
幣安未來發展如何?
這次判決對正面對各種監管及法律風浪的幣安來說是重大打擊。作為和聯邦政府協調和解方案的一部分,幣安同意支付超過40億美元的罰款及賠償。公司已承認涉及與反洗黑錢、無牌金錢傳送及違反制裁有關的行為。
展望未來,幣安需要專注於落實有效的反洗黑錢計劃,並配合司法部持續的調查。公司的前景仍有變數,但這宗案件提醒所有數碼時代下的金融機構,依法合規至關重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