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加密貨幣領域迎來重大轉變,上海法院裁定根據中國法律,擁有比特幣(BTC)等加密貨幣屬於合法財產。(消息來源)
上海松江區法院法官孫捷透過法院微信帳號公布此決定。他進一步解釋,個人持有與企業持有加密貨幣之間的差異。
根據法官說法,中國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比特幣或其他數位資產,但企業法人則禁止參與。中國企業仍然被禁止投資加密貨幣,或無監管地發行數位資產代幣。
此項澄清是在法院審理兩家涉ICO企業之爭議案件時提出。根據中國法律,發行ICO仍被視為非法集資。
北京向來將加密貨幣視為有可能動搖國家金融體系的因素。早在2023年,中國已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所和ICO,並通過取締比特幣挖礦進一步強化打擊措施。此外,從2021年起,所有涉及加密貨幣的商業行為在中國已被明令禁止。
然而,隨著全球數位資產趨勢變化,中國對加密資產的態度也有所調整。孫法官特別指出,中國將數位貨幣歸類為具有財產屬性的虛擬商品,因此個人可以作為私有財產持有,但不得作為企業資產。
這也符合北京防範數位金融非法活動的政策,特別是針對與加密資金有關的行為。
近期,中國人民銀行前主任姚前曾強調中國加密監管政策的複雜性。由於研究涉及議題,官方調查指控姚前接受加密貨幣作為政治利益,導致其免職。
事件反映中國加密監管體系內部的矛盾與張力,姚前曾在其中扮演關鍵角色。
在孫捷法官最新澄清前,業界資深人士已知個人持有加密貨幣在中國實際上被默認接受。
法院表示,根據中國法律,數位資產屬於不動產性質的財產。

